关于保温箱运输在途温度记录的咨询
信件编号:2020063606
来信时间:2020-06-15
信件类型:咨询
来信内容:
供应商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2014年后我们在收货时一直坚持每个保温箱均必须有在途温度记录。实行两票制后,生产企业供应商主导地位提升;某大型生产企业采用泡沫保温箱加冰排委托邮政物流运输冷藏药品时10个保温箱仅2个保温箱放有温度计即仅能提供2个保温箱的在途温度记录;我们要求他们提供全部保温箱的在途温度记录时,该生产企业提供一份纸质承诺保证,声明经过他们的自行验证严格按规程操作每个保温箱温度基本一致、提供2个在途温度记录能代表反映全部在途温度记录。我们要求该生产企业提供验证报告;生产企业答复涉及商业秘密无法提供、安徽省所有企业全部是这样运输提供在途温度记录,若无法接受可解除配送权。 请问:1.对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的,是否每个保温箱均必须提供、查验在途温度记录。2.供应商提供纸质承诺保证,保证严格按验证过的操作规程操作、个别保温箱的在途温度能代表同批所有保温箱的在途温度;多个大小一致、冰排数量一致保温箱运输的同一批药品,凭2个在途温度记录其他保温箱内的冷藏药品能否收货。
回复部门:怀众两极之间冷链设备
回复时间:2020-06-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问题1答复:对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的,收货时每个保温箱均必须提供、查验在途温度记录。
问题2答复:可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